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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驾车撞死妻子案续:死者家属委托机构鉴定称不能排除被人扼颈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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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5 20:36:36

2021年3月,在武汉某小区内,女子小路(化名)在地下停车场被丈夫张某开车碾压拖拽8.5米致死,张某被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但小路和王某生前不和的夫妻关系以及8米多的拖行距离等因素,让小路家属一直不认可张某“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小路家属处获悉,其代理律师于2023年1月委托了专业机构对该案相关的法医学技术问题进行书证审查论证,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称,不能排除小路左大腿外侧先被撞击,再被他人扼颈窒息又被车辆挤压拖拽致肝脏等器官损伤;案件有进一步侦查的必要。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武汉江岸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21年3月6日7时许,张某在居所内与妻子小路发生争吵,后小路先行离家外出。几分钟后,张某至小区地下停车场驾车时,“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将妻子小路碾压拖拽约8.5米后停车”,并拨打110、120,后小路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于案发后报警,未逃离现场,后由公安人员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张某3月7日被刑事拘留,3月19日被批捕。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于当年3月23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经聘请有关人员对死者尸体鉴定,死者系因颈部、胸部、腹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与肝脏、大网膜破裂失血而死亡。同年4月,江岸区分局对涉事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鉴定,经鉴定,车辆制动、转向、照明和信号装置均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该案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5月19日向江岸区检察院移送起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江岸区检察院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2021年8月12日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补充侦查完毕后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9月10日移送起诉。

江岸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因疏忽大意造成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小路方家属此前告诉澎湃新闻,小路和张某除了在案发当日发生过争吵外,实际上那段时间二人正准备离婚。

小路方提供的一份印有小路手印的民事起诉状中,小路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双方离婚,提出时间为案发前4天,即2021年3月2日。该起诉状写道,小路与张某相识于2018年10月,2019年12月12日,两人登记结婚,并于2020年11月生育一女。婚后,小路除上班外还要操持家务,张某则从未帮助分担,并时常因琐事争吵。2020年3月,小路与张某留在张某的老家荆州期间曾遭到张某家暴。起诉状还写道,张某有固定工作,但时常向小路借钱。

这些因素及案发现场8.5米的拖行距离让小路父母怀疑,张某的行为并非“过失”而是故意,小路父母希望法院能还他们一个真相。

该案曾于2023年1月4日上午在武汉江岸区法院一审开庭,后因小路方一名新增的委托代理律师未获充分阅卷时间等原因,小路方提出延期开庭,获得法院允许。截至目前尚未再次开庭。

日前,澎湃新闻从小路家属处获悉,1月6日,家属代理律师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对小路死亡案件相关的法医学技术问题进行书证审查论证。该机构1月18日出具的审查意见书称,小路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机械性窒息的形成缺乏“车辆碾压、挤压”颈部的客观条件和尸体表现;不能排除小路左大腿外侧先被撞击,再被他人扼颈窒息又被车辆挤压拖拽致肝脏等器官损伤;案件有进一步侦查的必要。

目前,家属已将上述审查意见书交至江岸区法院。2月14日,办案法官回应澎湃新闻,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武汉男子驾车撞死妻子案续:死者家属委托机构鉴定称不能排除被人扼颈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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