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甸县23岁的刘某旺,手捧着自己的户口簿,高兴地签下了息访承诺书,还对市信访局、林甸县公安局表达了谢意。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23岁了才办理户口?
又为什么要上访?
2019年3月18日,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收到了市民王先生的信访案件。王先生说:他的朋友刘某旺,今年23岁,一直没有户口。申请办理时,林甸县三合乡派出所让他准备出生证明、村里开的介绍信、亲子鉴定等手续。可准备这些资料让刘某旺很为难,他的户口也一直没有办理成功。
林甸县信访局在接到此件后,当天就将信访案件交办给林甸县公安局,并不断跟进此信访事项进展情况。3月22日,开始正式受理该案。
据了解,办理户口,需要父母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并凭借《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申报。
而刘某旺在1岁时,父母就离异,一直由奶奶抚养长大。并且,父母一直没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俩人离异后,又都不在林甸县居住。由此,该由父母进行申报户口簿的第一环节,就无法实施。由于相隔时间较长,申报户口簿所需的资料也已不全。这些,都给申报工作带来了困难。
为此,公安局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刘某旺户口进行全面核查,县局领导也亲自研究这事。
首先,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并做通工作,让她同意对刘某旺的户口进行申报。
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必须出具亲子鉴定。因此,第二步,公安机关让刘某旺和父亲进行了DNA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二人为父子关系。
最后,林甸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又到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查找刘某旺的出生资料。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但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
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后,刘某旺的身份也得到了证明,既合理又合法。于是,按照正常办理程序,4月8日到4月15日,在刘某旺所在村委会,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刘某旺的户口也进入了办理程序。4月22日,刘某旺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并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一本小小的户口簿,彰显了大数据时代信访工作的高效、快捷。因为,它不但能够第一时间分担群众诉求,还能提供更优质的便民服务,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解决问题。
小贴士: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如何办理落户: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来源:大庆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监制:王鹏程 祝春霞
编辑:张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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