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最近可以看到很多亲子鉴定的案例。法官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不让男性做亲子鉴定来确定亲子关系。这类案例背后就是现在非婚生育的一个“亲子悖论”。之前介绍的很少,大家可以仔细看看梳理下里面的逻辑。
我们之前的舆论总是做单方面的倾斜。在两性关系中把男性当做出轨的施害者,把女性做受害者。可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男性的出轨对象就是另一个女性,这个女人当然可能是别人的女朋友甚至老婆。所以自然就会导致相当数量的男性无法通过婚姻拥有自己的孩子。
他老婆生的孩子确实存在可能是别人的。那么这里怎么办呢?是不是要给男性权力去做亲子鉴定来让他验证自己的婚生子是否是自己的呢?
大家的观点往往会集中在“应该”,但是却忘了这里其实有三方。孩子的法定父亲,母亲和孩子。里面最弱势的是孩子。
就像现在公布的案例。一个男人结婚后老婆生了孩子,之后离婚,男方发现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想去做亲子鉴定确认一下。女方也觉得不确定,因为确实期间她和第三方有过关系。
能做亲子鉴定吗?
不能做。因为孩子不想做。法官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孩子最弱小最需要保护,所以不能让男方验证他的“婚生子”是否是他亲生的。
接着我们就会有非婚生育的“亲子悖论”了。
一个男人依照通常的流程结婚生孩子,那么他妻子生下的孩子就会“默认”是他的。他想做亲子鉴定确认也可能被法院拒绝。他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机会确认“法定”的孩子是否是他的。
假如他不结婚呢?
他必须要做亲子鉴定。非婚生育要给孩子登记父亲,就必须要求男方和孩子做亲子鉴定才能给孩子登记父亲。
这就是男性的所谓“亲子悖论”。他结婚领证了,可能没办法确认法定的孩子是否是自己的,他要是不领证就一定要强制做亲子鉴定确认他和孩子的亲子关系。
这个现实对未来大家的婚姻观念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慢慢大家只要走出我们之前舆论中给大家设定的男女关系,就会发现这种悖论所导致的问题
现在不少女的让男的喜当爹,男性以后要做好法国人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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