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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亲子鉴定”发现大儿子非亲生,想查二儿子,妻子坚决不同意……

0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3-07-16 10:18:24

家有两个男宝

一家四口本该其乐融融

但江苏无锡李先生

却因两个儿子的相貌差异

而怀疑自己被“喜当爹”

无奈之下选择亲子鉴定

#大娃非亲生妻子拒鉴定二娃#

这个话题今天一度占据新浪热搜

一起来看看

缘起:相貌差异引发男方怀疑

2009年,李先生与陈女士(均为化姓)相识恋爱,并于2011年1月登记结婚,2011年12月,陈女士产下一子取名李甲,2014年11月又产一子取名陈乙。李先生与陈女士婚后感情一般,但随着两个儿子越长越大,李先生开始对两个儿子的相貌差异产生疑虑。

2017年初,李先生偷偷剪下大儿子的指甲,连同自己的指甲一起寄到一家鉴定机构,最终鉴定大儿子与李先生没有血缘关系。

2017年7月,李先生起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诉请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两个孩子均归女方,女方赔偿男方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3.5万元,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开庭审理期间,针对李先生要求对两个孩子做亲子鉴定的要求,陈女士一开始同意,但随后又反悔,只同意对大儿子做亲子鉴定,坚决不同意小儿子做。

随后,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依据DNA分析结果出炉,排除李先生与李甲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审理:推定小儿子为非婚生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与陈女士对婚姻关系解除意见一致,法院予以准许。大儿子经鉴定已确定与李先生无亲子关系,小儿子虽未经鉴定确认,但基于女方存在婚外性行为,且又反悔并拒绝对小儿子的亲子鉴定情形,故法院推定小儿子与李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

结合其他财产证据,前不久,无锡市梁溪法院家事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无须支付抚育费。女方返还男方支付的两个孩子抚育费8万元,返还孩子生病治疗费10万元,赔偿男方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网友热议

@胡椒喵胡纸:太冲动,应该把二娃的也拿去做完了再离。

@爱吃土的小鱼:有点同情那个男子。

@林黛玉:这剧情,于正都不敢这么写……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吃惊,法院能这样推定?

@mineviews:法院能推定吗?小儿子不是亲生的推定不利于女方,利于男方吗?若小儿子是男方亲生,对男方来说这也是一种伤害,说不定这正是女方要的结果。综上所述,法院无权对小儿子是否男方亲生进行推理。由于裁判之前,婚姻存续,男方依然是法定监护人,女方无权拒绝。

律师: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

可以推定不是亲生的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李丽平律师认为,本案中,亲子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与原告是否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以及因此而衍生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独特功能是可以鉴别被鉴定人与当事人间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帮助完成对身份关系的辨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大儿子为被告与他人生养子女的证据材料,原告申请对二儿子做亲子鉴定,被告又予以拒绝,且又能未举出相反证据,故法院可以推定被告所生之子陈乙与原告不存在亲子关系。

同时,该案承办法官表示

女方出轨并与他人生育两个孩子的行为

给男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且侵犯其人格尊严权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

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夫妻之间相互负有忠实义务,过错方应赔偿

该案承办法官高鑫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相互负有忠实义务。其中,夫妻忠实义务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有婚外性行为。

该案中,两个孩子均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故男方对两个孩子均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出轨并与他人生育两个孩子的行为,给男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且侵犯其人格尊严权,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参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女方作为过错方,应对男方损失进行赔偿,对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应予返还。

律师提醒:夫妻互相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李丽平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互相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生育二子,此行为不同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能够给相对方明显的感知,而是有较强的隐蔽性及欺骗性。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伤害了原告的个人感情,其行为是不道德的,亦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原告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之诉,对于因被告过错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法院应综合考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认错态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等而酌定。

亲子鉴定无需滴血认亲 九成以上都是亲生

怀疑养了18年的儿子不是亲生,想做亲子鉴定又害怕儿子知道,41岁的王先生悄悄收集儿子指甲做鉴定。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亲子鉴定中心,拿到鉴定结果的他终于解开心结。

王先生和漂亮妻子交往时,妻子和前男友刚分手不久,婚后和男友偶尔有往来,对此,王先生心存不满,总觉得妻子和前男友有暧昧关系,但没有找到任何把柄。儿子出生后,王先生觉得儿子和自己长得不像,性格也和内向的自己反差很大。

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儿子,王先生总觉得心里有个疙瘩。他很早就产生了做亲子鉴定的想法,但听说要抽血才能做,担心妻子知道后影响家庭和睦,对儿子身心健康也不利,便只得放弃。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先生听说如今技术已很先进,任何人体组织都可以做亲子鉴定。他特地收集了儿子修剪的指甲,同时也剪下自己的指甲,一起带到中南医院亲子鉴定中心做鉴定。昨日出来的鉴定结果证实,李先生的儿子的确是亲生的,当事人总算解开了心中疙瘩,并为自己的猜忌愧疚不已。

据中南医院亲子鉴定中心统计,因丈夫怀疑妻子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情况占到半数以上,而鉴定结果证实九成以上都是亲生。


男子“亲子鉴定”发现大儿子非亲生,想查二儿子,妻子坚决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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