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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期妇女儿童防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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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09:35:53

江夏区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期

妇女儿童防护指南

【孕产妇防护指南】

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持续高发期,妊娠期女性尤其是妊娠中晚期的孕妈一旦感染,易发展为重症,不仅影响自身健康,还会危及胎儿,为减少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避免交叉感染,倡导广大孕妇减少外出和相互接触,根据自身情况,可适当减少产检次数。

一、预检分诊流程

1、我院设立了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台,孕产妇进入诊疗区域之前首先进行预检分诊。

2、分诊流程

★孕妇

凡入院产检的孕妇均需遵循导医安排,测量体温及询问病史,无特殊情况到二楼就诊,有疑似情况的孕妇分诊到发热门诊103室做进一步检查和流行病学史调查,同时登记患者详细信息(姓名、详细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并上报医务科,疑似病人由预检分诊处护士呼叫120或社区绿色通道,立即转到定点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西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东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就诊;

★产妇

所有拟入院分娩的孕妇,需遵循预检分诊安排,测量体温、询问病史并完善肺部CT(可携带患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我院出具的优惠券两份资料,去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CT检查),肺部CT正常方可入住我院;对于入院后未生产出现发热的孕产妇,需尽快携带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我院出具的优惠券转诊到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报告产科主任和医务科后,立即呼叫120或联系社区绿色通道送至定点医院(同上);对于入院后已生产的孕妈,需携带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我院出具的优惠券转诊到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报告产科主任和医务科后,呼叫120或联系社区绿色通道送至江夏区人民医院或江夏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并采样,注意详细填写发热人员登记表。

★以上所有发热病人均需登记患者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等)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对发热病人100%电话追踪随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发热病人),确定患者就诊的定点医院并联系相关医院核实,医务科负责将核实完善的发热病人登记表上报区卫健局。

二、孕产妇保健要点

(一) 无任何症状及不适的正常孕妇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孕妇如无头晕、腹痛、阴道出血等不适,应适当延后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如有不适,可先选择医院“在线问诊”,必须产检时,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医院停留时间。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1.合理安排产前检查

(1)早孕期(孕13+6周前)

①停经6-8周尽早到医院检查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及孕周、胎儿是否存活、胎儿数目、子官附件情况等,完成相关检查后尽量居家监测,减少不必要的检查。

②NT检查:做好防护(戴口罩、手套等),于11-13+6周期间携带身份证来我院检查。

(2)中孕期(孕14-27+6周)

胎动正常,无任何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孕妇,可以酌情减少产前检查的次数,建议在孕16-24周,孕25-28周各检查一次,也可在完成下列必检项目时同期完成产前检查:

①系统超声检查:孕22-24周。受疫情影响,已预约的孕妇暂停大小排畸检查,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进展另行通知;未预约的孕妇建议在网上预约或者电话预约,时间尽量安排时间在孕22-24周。

②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可延后检查。

(3)孕晚期(孕28周及以后)

孕满36周以前,胎动正常,无任何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不适的孕妇,可酌情顺延产检;满36周,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孕妇,需按医生指导的时间到医院完成产检。

注:我院提供天使医生远程胎心监护业务,孕妇围产期满28周以后可进行远程胎心监测,以了解胎儿宫内安危,减少来院就诊次数。

①妊娠29-32周:产科B超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量、胎位、胎盘位置等,为必检项目;

②妊娠37-41周:产科B超、胎心监护和其他检查,评估分娩方式,为必检项目;

③有剖宫产史的孕妇应于孕38周到医院检查,评估确定本次妊娠的分娩方式。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运动量少,容易长胖,孕中、晚期要密切关注自己的体重。应养成每天定时称体重的习惯,建议晨起排空大小便后,着相同服装称量体重,应根据自已体重变化调整自己的饮食和活动。

(4)正确应对临产征兆

①临近孕产期,出现规律性宫缩、见红、下腹坠胀等临产先兆,应及时就诊。注意带好相关证件、孕检资料、新生儿用品等。二胎如果出现临产症状(阴道见红、阴道流液、规律腹痛等)应立即到医院就医。瘢痕子宫有下腹部及腰髋部坠胀不适或胎动异常等做好防护措施随时到医院就诊。

②出现阴道流水疑似胎膜早破情况,应立即平躺,将臀部垫高,以最快速度赶到医院,减少脐带脱垂危及胎儿生命的几率。

特别提示:需要产前检查时尽量选择到非定点发热门诊的机构,如医疗机构有发热门诊,应密切注意医院内标识,避免到发热门诊接诊区候诊。

(二) 有发热、乏力等疑似症状的孕妇

孕妇出现发热症状,应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报告,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可由社区优先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转至孕产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或者各区集中隔离观察点。

(三)孕妇自身防护措施

去医院产检时,戴好口罩,尽量减少陪同检查人员,减少在医院及室内停留的时间,减少与人群接触或触摸院内公共物品,离开就诊区域,再次进行手卫生消毒。若无法及时手消,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四)产检异常的处理

若产检发现异常情况,建议立即到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等)就诊。

【儿童防护指南】

一、预检分诊流程

1、我院设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台,凡入院患儿及家属均需遵循导医安排,测量体温及询问病史,无特殊情况到门诊就诊;

2、发热患儿到相对隔离的发热门诊进行初诊,医生要及时询问、掌握发热病患的相关生活区域及接触史,做好相关工作预判、分诊及诊疗。

3、一般发热患儿做好信息登记后由预检分诊人员联系转至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遇到疑似发热患儿,要详细登记患者信息,上报医务科,并由预检分诊处护士呼叫120或社区绿色通道,转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或江夏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做采样排查,做好交接工作,对于屡次劝说不愿转院的患儿,联系行政值班或将详细情况及时上报医务科;

4、所有发热患儿均需登记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等)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对发热患儿进行100%电话追踪随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发热患者),确定患者就诊的定点医院并联系相关医院核实,医务科负责将核实完善的发热病人登记表上报区卫健局。

二、儿保科就诊建议

1.鉴于近两周为新冠肺炎的爆发期,近期我院将暂停日常保健门诊和儿童健康体检;对于辖区托幼机构将通过网络QQ平台进行健康宣教与指导;辖区各社区卫生院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加强沟通和指导,特殊情况电话联系。

三、儿科就诊建议

1.若儿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但确定无外出,没有接触过感染病人,可先监测体温,居家进行普通的呼吸道感染治疗。

2、若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以下情况:

①发病前两周内有密切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

②居住地有新冠肺炎聚集性发病。

建议做好个人防护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江夏区中医医院进行血常规以及流感病毒筛查,必要时完善胸片检查。

3.如果出现有高热持续不退、呼吸困难、精神不佳、吐泻严重、不能进食、有脱水体征等情况,无论有无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立即来医院就诊。

【妇女防护指南】

一、预检分诊流程

1、所有来院者均需佩戴口罩,到预检分诊台测量体温,如有发热成人,分诊到相对隔离的发热门诊做进一步的基本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详细登记人员信息(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遇到一般发热患者做好信息登记后由预检分诊人员联系转至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疑似病例的发热患者由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人员呼叫120或联系社区绿色通道送至江夏区人民医院或江夏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并采样。

2、所有发热成人均需登记患者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等)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对发热病人100%电话追踪随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发热病人),确定患者就诊的定点医院并联系相关医院核实,医务科负责将核实完善的发热病人登记表上报区卫健局。

二、妇科就诊建议

1.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量减少出门,避免接触,如为慢性疾病(阴道炎,宫颈炎等)、康复治疗、产后,人流术后(无异常,不适的)的复查,可延迟就诊。

2.早孕人流者,如已确诊宫内妊娠(≤9周)建议疫情缓解后来院手术,强烈要求手术者建议:

(1)就诊当日上午10点前来院,完善相关术前检查尽量在当日完成手术,避免反复来院;

(2)如要求无痛人流,需一名家属陪同,术前禁食6小时,禁水4小时;

(3)术后口服缩宫、抗炎药物,术后如无异常延迟复诊时间。

【陪护家属就医指南】

1、门诊陪同家属应全程佩戴口罩,在等候时应尽量减少在院区走动,做完检查及时离开;

2、产科所有住院孕产妇,普通孕产妇允许一位家属陪同,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位家属陪同,陪护家属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尽量避免到其他病区走动,责任护士负责每天监测陪护家属体温。

【院感和消毒防控指南】

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发生。

1、空气消毒:各科室每天上、下午两次在科内熏艾条消毒,一次半根,注意防火;临床科室熏艾时间自己灵活把握,可趁病人较少时熏艾;病房每天至少紫外线消毒一次;卸载门帘,加强通风。

2、环境物体和地面:每天下班后请专业公司全院上下喷洒一次84消毒液进行消毒,同时各科室配备一个喷壶每天对科室内喷洒消毒液消毒,公共区域由保洁员负责多频次地边清洁边喷洒75%酒精消毒,并做好登记。

3、诊疗器械、器具、用品的消毒:保证诊疗器械及防护物品安全,一次性用品不可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物品确保清洗、消毒或灭菌达到使用要求。①一般诊疗器械、器具和用品如听诊器、输液泵等采用消毒剂或75%酒精彻底擦拭消毒;②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用品立即以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并冲洗干静。

4、医疗废弃物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置要求,由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科室严格分类、收集,贮存在相应颜色的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利器盒中,对于疑似患者的生活垃圾,纳入感染性废物进行处理,采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运送。医务人员所有类型口罩、一次性帽子、一次性手术衣、防护服、护目镜要放入黄色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每日由指定保洁员负责收集与运送到暂存间,填写交接本,交汉氏公司转运集中处置(保存转运单3年)。派专人早、中、晚三次用含氯消毒剂对我院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喷洒消毒。

【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指南】

1、预检分诊处:穿防护服、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等。

2、门诊、发热诊室、产科住院病房:日常接诊和查房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等;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气道护理和吸痰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戴N95口罩、面屏、乳胶手套、穿防渗透隔离衣,必要时穿防护服和佩戴呼吸头罩。

3、严格落实手卫生防控工作,所有医务人员严格执行七步洗手法,所有科室配备洗手设备和必要的手消毒剂,医护人员接触病人前后均应洗手。

4、全院职工每天上、下午进行两次体温排查,以科室为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症状监测表,并上报医务科备案。对于我院出现发热的医务人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要求发热医务人员积极至江夏区定点医院就诊;如有疑似新冠肺炎医务人员,则要求至定点医院就诊并尽快确诊。对于确诊医务人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指示,追踪所有密切接触该疑似或者确诊医务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指导】

1、尽量不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

2、废弃口罩的正确丢弃姿势: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因风险较低,使用过的口罩可毁坏后丢入“有害垃圾”桶;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用开水(或56度以上热水)浸泡30分钟或用酒精喷雾消毒后密封丢弃到“有害垃圾”桶内;处理完废弃口罩后及时洗手;

3、外出带回的物品、手机、钥匙等,外表面喷洒酒精;外出归来的外套脱下放窗口通风;

4、勤洗手,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时间不少于15秒;饮食均衡营养,保持适当运动;家里每天开窗通风至少2次,每次至少30分钟;

5、新型冠状病毒症状: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但如果症状轻微不要怕,在家先隔离观察;

6、居家观察期间,发热、咳嗽、乏力症状加重,特别是伴有呼吸困难时,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武汉市江夏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5日

来源:武汉市江夏区妇幼保健院

编辑:胡香玲


江夏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期妇女儿童防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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