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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女方不知情不能作为证据?女子东躲西藏不配合,法院判了

0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3-08-12 11:14:57

近日,甘肃天水的一个案子引起了网络的热议,之所以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其实无非就是当下这种事情出现的太多,甚至很多人还会在短视频上面拿这种事情排成段子传播,那就是被绿、接盘。其实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价值观的树立需要一个社会的正确导向,而在当下短视频大行其道的年代,对于视频内容价值导向的审核应该负起该有的责任。

(案件来源:新闻报道,文中所涉及到的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甘肃天水的周先生,前段时间一直很烦恼。今年刚刚结婚一年的他,老婆小丽为自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虽然周先生本人还是比较喜欢女儿的,但儿子也很不错。这本来其实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是在孩子6个月的时候,总感觉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点都不像,而且邻居们也一直在风言风语,说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小丽私生活不检点,总是在外面招惹男人。

这些话传进周先生的耳朵里面,让他十分的生气和憋屈,刚开始的时候还和邻居们理论几句,为小丽说话,然而自己再回头去看孩子,也是越看越不像,心里面也开始变得疙疙瘩瘩。在自己朋友的建议之下,让自己带着儿子去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周某一想也对,做个亲子鉴定也是让各方闭嘴和安心的最好的方法,是自己的孩子,自己跟小丽好好的道个歉,然后用事实打败周围的人的风言风语。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那这段婚姻也就走到头了。

产生这个念头之后,周先生就带着自己6个月大的儿子前往天水的一家亲子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很快,鉴定结果出来了,但是结果却让周先生大跌眼镜。看到报告上的结论,周先生顿感天旋地转:排除周先生与XX生物学上父子的关系。

一切的猜疑变为了现实,周先生和小丽是在村里面人的介绍之下认识的,交往5个月之后,两个人感觉情投意合,于是一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7个月之后,小丽生下了一个男孩。如今的现实摆在周先生的面前,也就是说两个人认识之后,在谈婚论嫁的过程当中,小丽和别人发生了关系,然后在婚后生下了这个男孩。

怒火攻心之下,周先生一纸诉状将小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处小丽与自己离婚,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然而,在开庭的过程当中,小丽对于该亲子鉴定报告提出了质疑。按照法律规定,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所做的亲子鉴定,不能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小丽的质证合情合理。

《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于是,法院经调解后,两人均同意由法院指定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周某、小丽同时在场且签署了同意协议的情况下,再进行一次亲子鉴定,而法院所指定的亲子鉴定机构也是经过国家认证的具有专业资质的高规格的机构。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的时候,小丽却拒绝出现,多次拨打电话也不予接听,并且直接玩起了失踪,在法院和周先生多次的劝说下,小丽均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这一时间竟然长达三个月之久。

案件不可能无限制的拖下去,按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在司法的过程当中,一般法院会给5天、7天或者长一点的给10天、15天的举证期限。但在该案中,小丽为了逃避亲子鉴定,竟然将这一时间足足拖了3个月,这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早就该二次开庭宣判了。

于是,法院在小丽拒不配合亲子鉴定的情况之下,直接二次开庭进行审理,并采纳了周先生的亲子鉴定报告作为本案的证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第1款规定,父母中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次开庭时,法院经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送达,开庭时小丽依然没有出庭,于是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支持周先生离婚的诉讼请求,并判处小丽赔偿周先生精神损失费1万元。

看到此处,会有网友质疑:不是在婚姻法当中规定,女性在妊娠期间或者哺乳期期间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吗?没错,是有这么一条规定。《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按照上述民法典的规定,周某确实是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民法典中规定了除外的部分,在本案中,周某并不是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小丽的怀孕和哺乳期跟周某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所造成的,所以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对于法院的判决,有网友说就给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实在是太低了,5万元是合情合理的;也有网友认为,小丽败诉是应该的,但是这个精神损失费对于一个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应当予以理解。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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