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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后遗产归父母还是兄弟(武汉亲子鉴定 苏继儿子过世多年后冒出一私生女分夺拆迁款)

0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3-10-15 14: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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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83岁的苏大爷和老伴梁大妈是一对退休工人。2003年,独子苏先生离婚后不久因为心肌梗塞去世,之后两人与孙子小苏相依为命,目前小苏已经26岁。2010年,苏大爷所居住的地区拆迁,一家人与拆迁单位签订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不菲的拆迁款也分到了苏家。

随后不久,苏家便接到了被起诉的传票——8岁女童小欣(化名)自称是已故苏先生的私生女,她将苏家三口诉到法院,要求继承拆迁房屋的拆迁款,而小欣的母亲,则是在8年前曾经在苏家居住过的杨女士。

小欣起诉称,2002年,经人介绍,母亲杨女士和父亲苏先生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当时苏先生离异不久,身边带着儿子小苏。相处一段时间后,杨女士就搬到苏先生家中,与苏先生开始同居生活,而当时他们所住的,2010苏家的拆迁房。由于后来爆发非典,两人迟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随后苏先生因为突发心肌梗塞于2003年6月19日病逝,当时杨女士已经怀孕约4个月左右。料理完苏先生的后事后,杨女士回到河北老家,并于2003年11月生下小欣。

苏家的拆迁房屋为苏先生所有,该房屋于2010年3月份左右被拆迁。根据《继承法》规定,小欣有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她要求对遗留下的房屋拆迁款进行继承。为了证明与苏家的血缘关系,小欣向法院提出了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苏大爷与老伴儿感到十分错愕,儿子去世8年,怎么突然会蹦出一个孙女?全家还被这个“孙女”一起告到了法院。苏大爷回忆说,2010年8月26日,曾经在苏家做过保姆的杨女士再次登门,拿着一份文件让苏大爷签字,视力不好的苏大爷问是什么文件,杨女士回应说,自己的孩子小欣要在北京上学,因为曾经在苏家做过保姆,所以请苏大爷签字做个证明。当时杨女士对小欣与苏家的关系只字未提。

苏大爷没有多想就签了那份文件,直到才明白,那份文件其实是一份关于确认小欣身份的情况说明,杨女士拿着该份文件,作为让小新讨要拆迁款的有力证据。

争议焦点:小欣能否诉请法院继承过世父亲的房屋拆迁款。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小欣要求分割房屋拆迁款需首先证明,她与苏先生存在父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但她提供的出生证明与副页不一致,导致不能证实二人的父女关系;而苏大爷所签字的情况说明即便真实,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也不能以此确认小欣与苏先生之间的身份关系属实。因此,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小欣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醒:

关于遗腹子的继承权

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胎儿因尚未出生,不享有民事权利,但是我国《继承法》对于胎儿是否可以分得遗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见,虽然胎儿因还不具有生命不享有继承权,但在对遗产进行处理时,仍然应当为其保留一定的份额。

同时,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中包括私生子女,因此,未婚遗腹子依法享有继承权。本案小欣如果能拿出有力证据来证明其与苏先生存在父女关系,就可以获得继承资格。

延伸解读:

一、私生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吗

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非婚生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二、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

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第一顺位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应当首先获得继承。

3、可以遗嘱继承

我们都知道,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

这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当被继承人有效地立下遗嘱把财产交给非婚生子女继承,那么非婚生子女就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不受法定继承的限制。

私生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完)(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儿子死后遗产归父母还是兄弟(武汉亲子鉴定 苏继儿子过世多年后冒出一私生女分夺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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